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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009-07-10 12:20  文章来源:合作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的部署和要求,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动员、认真组织,迅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商务部向各地通报了近期境外劳务事件典型案例和无资质外派劳务中介情况,要求各地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商务部、外交部制定了《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并要求驻外使领馆积极提供违规违法外派劳务活动线索;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打击外派劳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迅速查获一批大案要案,同时对境外劳务事件频发的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办理护照从严审查;交通运输部成立了清理整顿外派海员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国直属海事局开展清理整顿外派海员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将查处外派劳务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发布广告三类行为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各省(区、市)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分阶段进行部署、排查、整改和验收。北京市、上海市通过要求企业填报自查申报表的方式,对企业的守规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并进行监督检查;吉林省、浙江省、江苏省确定了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及重点市场;江苏省整理了2008年以来在境外劳务纠纷中带头违法闹事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福建省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基础上,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规企业分别采取限期整改、不予通过2009年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并收回《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及报请商务部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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