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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决定向外资开放房地产开发市场
2005-03-29 09:21
据印度《经济时报》2005年2月25日报道,印度政府内阁经济事务委员会已经原则同意向外国直接投资开放印度建筑市场,外国独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经自动生效程序获批准。一些防止和避免在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的措施将于近期公布。
印度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此项决定反应热烈。印度商工部长纳特先生表示,向外资开放房地产开发市场,包括外资控股100%的独资项目,就是允许外资参与印度城镇和住房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开发项目。
外资进入印度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条件如下:
1、每个公共设施开发项目占地大于10公顷,房屋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
2、外资独资开发项目最低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合资开发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3、投资必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于6个月内注入;
4、注入的项目投资三年内不得撤出;
5、为防止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活动,未完成开发的土地不得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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