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桑给巴尔投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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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3-17 15:55 |
桑给巴尔政府为吸引外资,专门成立了"桑给巴尔投资促进委员会(ZIPA)",该机构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为投资者办理从项目立项到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具体的投资项目由"桑给巴尔自由经济区管理局(ZAFREZA)"及"桑给巴尔自由港管理局(ZFPA)"负责承接。其具体情况如下:
1、桑给巴尔自由经济区管理局(ZAFREZA)
目前桑给巴尔有三个自由经济区(两个在温古贾岛,一个在奔巴岛),外国投资者可在经济区内建设或租赁厂房,其产品至少要有80%供出口方可得到批准。受欢迎的制造业范围包括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农产品及水果加工、服装及纺织品加工、捕鱼业及海产品加工、橡胶轮胎制品、发电项目等。
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最长可享受10年公司所得税减免。前5年只征收正常公司所得税税额的25%,随后5年征收正常公司所得税税额的50%。(在三个自由经济区及自由港保税区以外投资的项目只享受最多5年的公司所得税减免。)
(2)对项目建设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其它必须的附属物资免关税及其它税种。
(3)前10年对股东应得分红、利息及其它投资者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外方经理和外籍雇员自抵达桑给巴尔之日起,6个月内免征进口税。
(5)对固定资产销售所得免征资金增益税。
(6)出口商品免征任何出口税及关税。
(7)土地租赁期最短为5年,最长为33年,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租;项目建设期间不收租赁费。(在三个自由经济区及自由港保税区以外投资的项目,土地租赁期最长为49年。)
(8)土地租赁费$0.5-$5/平方米?年;厂房租赁费$16/平方米?年
(8)对雇佣外国管理及技术人员没有任何限制。
(9)对个人所得汇出境没有任何限制。
(10)允许独资。
(11)所有手续承诺10个工作日内办妥。
(12)提供廉价劳动力。
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桑政府将根据投资额的大小、产业规模、是否符合桑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因素,一事一议,然后给予具体的优惠政策。
2、桑给巴尔自由港管理局(Zanzibar Freeport Authority-ZFPA)
桑给巴尔设有一个自由港保税区,桑给巴尔自由港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协调保税区内的各项事务,其中涉及货物的进口及再出口。为了鼓励货物的转运和储存,最少限度地进行行政管理和海关干涉,以确保最大限度地高效运营和安全,自由港管理局对港内允许从事的运营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货物仓储。
2、包装及再包装。
3、分拣、分级、清洗及混合。
4、简单装配。
5、粗加工。
6、重新装船转运。
7、货物发运。
8、质量控制。
9、其它服务项目。
所有落户自由港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如下的优惠政策:
1、对进口到自由港的所有货物免除进口关税、销售税(VAT)及其它与进口有关的税种。
2、对再出口的所有商品免征所有税种。
3、对在自由港内生产的、用于出口目的所有商品免除当地税。
4、可免除20年的公司税,重新申请后还可再减免20年。
5、在自由港内可不受海关监管。
6、在自由港内货物的存放期限没有限制。
7、所有者拥有所有的利润。
8、允许完全外资独家经营。
9、对外汇兑换没有限制。
10、如果当地找不到合适的雇员,允许雇佣外籍工作人员。
11、对转口货物减少收费。
12、利润所得可自由汇出境。
13、货物总量的20%可在当地市场销售。
3、受欢迎的投资领域
(1)农业
桑给巴尔的土地面积有限,但土地肥沃,有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气候条件。由于目前桑给巴尔的农业耕作方式粗放,技术落后,因此,农业发展潜力很大,是政府欢迎和鼓励的外资投资领域。具体投资领域包括:粮食作物、热带水果、香料、烟草、甘蔗等的种植,肉用牛、家禽、海藻及龙虾养殖,深海捕鱼,以及上述产品的深加工和出口。
(2)旅游业
近年来,桑政府已将旅游业作为其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鼓励外国投资,包括:
修建并经营星级饭店;
提供与旅游相关的服务,如餐饮业;
开发新的旅游景点;
设立与经营旅行社;
(3)制造业
凡当地所需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制造,外国的投资均受到政府的欢迎。
(4)建筑业
尤其是以出租为目的的住房建设,以及对现有建筑物进行的修整和维护,将受到政府的欢迎。
(5)运输和通讯业
包括海、陆、空运输及相关服务,以及电话、电信服务业。
(6)一般进出口贸易
桑政府欢迎外国投资者在桑建立商贸机构,以有利于当地所需物资的进出口贸易(特别是当地产品的出口),但对于进口商不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目前,丁香的收购与出口是由其国营公司垄断的,不允许其他人或机构经营。
4、受到限制和不对外资开放的领域
商业零售业、出租汽车业、理发及美容业,个体餐饮业、近海手工捕鱼,以及面包、糖果和冰淇淋制造业等。上述行业是桑政府为当地居民保留的就业机会。
5、主要投资方式
① 独资方式,即外国投资者自己作为项目的业主和法人代表的投资方式。这类企业被称为外商独资企业。
② 合资方式,即外国投资者与当地的桑给巴尔私人或公司分股合资的投资方式。这种方式受到桑政府特别的鼓励。如果当地私人或公司在合资企业中的股权份额超过50%,则企业可享受到更大的优惠条件,如免征产品出口所得利润的所得税,当地经营所得税率比独资企业的税率低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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