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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安全保护情况
2004-12-24 14:42
  一、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和更大范围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明显加快,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境外人员和机构迅速增多,地域分布日趋广泛。截至目前,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累计设立境外中资企业8045家,分布在168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中资企业现有中方从业人员约9.4万人;经商务部核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1812家,业务分别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包工程项下目前在外劳务人员11.4万人;经商务部核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621家,目前在外各类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劳务人员除外)41.6万人,分布在164个国家和地区;上述各类在外经济合作人员总数超过60万人。

  随着我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还将不断增加,面临的新情况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在当前地区冲突不断、恐怖主义加剧的国际大环境下,总体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面临的国际安全形势分析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错综复杂,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恐怖活动日渐抬头,危害不断上升。以“基地”组织为核心,国际恐怖组织出现了联合化和国际化的迹象,其活动范围、袭击对象和作案手段等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对地区和世界安全的影响明显增大。当今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上的联系日益紧密,哪一个国家都很难完全避开恐怖主义的侵袭和影响,我境外人员和机构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一)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面临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面临的安全威胁是多方面的,基本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武装袭击。这类威胁有两种情况:一是以我境外人员、机构及财产为目标的武装袭击。现已发生的主要有以下4例,即今年5月3日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项目汽车炸弹袭击事件,造成我工程技术人员3死9伤;6月10日我中铁十四局阿富汗公路修复项目工地遭武装袭击事件,造成我工人11死4伤;6月23日瓜达尔港口项目再次发生爆炸,所幸无人伤亡;10月我中水电公司巴基斯坦高玛赞水电站项目2名中国工程师被绑架事件,最终造成我1人死亡。在我境外人员和机构面临的各种安全威胁中,这类威胁对我危害后果最为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我境外人员、机构及财产在针对别国公民及财产的武装袭击中被殃及。如2002年以来,在以色列发生的“自杀性”爆炸袭击事件3次殃及中国劳务人员,死亡6人,受伤10多人。

  2、内乱及战争。如2004年3月中非共和国发生武装政变,我援中非经济住房等4个项目蒙受损失近百万元人民币;1990年爆发海湾战争,造成我大批承包劳务人员从伊拉克紧急撤离,我驻伊使馆经商参处及许多公司驻伊办事处或项目处财产在战火中遭受严重损失。类似事件还有美英对伊拉克战争、也门内战、卢旺达内战、利比里亚内战等。

  3、自然灾害。如2003年4月台湾“立发”号渔船因天气原因在新西兰附近公海沉没,15名大陆船员死亡;2003年5月阿尔及利亚发生里氏6.7级强烈地震,中建总公司住宅项目组员工9死10伤,财产严重损失;2004年3月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郊发生泥石流,9名中国工人罹难;2004年4月一艘马来西亚货船在印度东部海域沉没,5名中国船员失踪等。

  4、盗窃、抢劫及绑架。此类事件通常以抢夺钱财为主要目的,发生较为频繁。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已发生10多起。如2003年中建总公司越南项目遭入室盗窃;2004年4月胜利油田苏丹项目遭持枪抢劫;2004年4月中石油公司苏丹项目遭持枪抢劫及绑架等。

  5、意外事故。主要是车祸、工伤、火灾等意外事故。

  (二)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

  目前,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分布地域广,其中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亚、南亚、中东及北非,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和宗教冲突、地区形势紧张、国内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很难预测何时何地会发生安全问题。

  2、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主要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合作业务,这些国家大多与我关系友好,很少发生专门针对我人员的安全问题,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预防措施薄弱的问题,一旦遭遇突发安全事件容易措手不及。

  3、一些境外项目的实施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利益,而我企业又未能及时处理好与当地居民或利益团体的关系。不少中国公司习惯于传统的承包工程管理模式,派出大批中国技术和劳务人员参与项目的管理和施工,有时会对当地就业造成一定压力。

  4、中国人自我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普遍较差,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往往缺乏处理经验。如随着巴以冲突升级,以色列不断发生自杀性炸弹袭击事件,给在以工作的1万多名中国劳务人员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针对这一情况,商务部通过驻以使馆和新闻媒体一再提醒劳务人员谨慎出行,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但仍多次发生死伤事件。

  三、商务部在境外经济合作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对外经济合作安全保护工作实际,商务部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要求我驻有关国家经商机构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各项目组制订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在外人员及财产安全;建立境内外政务信息互送处理系统,加强信息沟通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远洋渔业预警机制、成立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机制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管理,要求其建立外派劳务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理机制、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与国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中必须包括劳务人员保险条款、督促雇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在外劳务人员安全;编发《外派经贸人员对外安全工作须知》;在相关培训班课程中,增加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主讲的安全保卫内容,树立我外派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加大对对外经济合作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二是完善信息传递机制;三是加强对企业及出国人员的安全教育;四是全面评估和分析安全形势;五是引导企业在合同中增加相应安全条款,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六是改变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模式,提倡企业实施属地化经营与管理,缓解企业安全风险;七是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人员的保险保障措施,研究为我对外经济合作人员办理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八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安全保护工作。

  选自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4年12月 总第245期





  《国际工程与劳务》(月刊)简介:

  《国际工程与劳务》创刊于198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办。

  本刊以宣传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方针政策,传播国际工程承包先进管理、技术和前沿市场信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已任。以中国驻外经商机构、国外驻华使馆、国外企业驻华机构、国际经济组织、国内外大承包商为资源依托。

  本刊主要栏目:专栏、战略、市场、论坛、在线、管理、金融、案例、实务、资讯等。


  (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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