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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培训班的通知
2007-08-01 15:24  文章来源:合作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商办合函[200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2007年6月25日,我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启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的函》(商合函[2007]24号),通知各有关企业从2007年7月1日起启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

  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和协助,商务部拟就数据库填报和使用方法,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启用数据库的意义和作用;
  (二)数据库填报和使用要求;
  (三)数据库填报和使用方法和具体流程。

  二、培训承办单位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三、培训时间

  2007年8月6日-7日(具体日程安排参见附件一)

  四、培训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锦江富园大酒店(地图附后,附件3)
  电话: (010)67800888
  传真: (010)67800999

  五、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每家1人)(以下简称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二)本身或下属企业拥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中央企业(每家1人)(以下简称各有关中央企业)

  六、培训方式

  由于培训经费有限,商务部采取授课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培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中央企业。另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填报数据库进行培训;各有关中央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及其下属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填报数据库进行培训。

  七、培训费用

  1、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参加培训人员除自行负担往返差旅和交通费外,无需缴纳食宿及会务费。
  2、各有关中央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免会务费,食宿费、往返差旅和交通费自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回执(附件2)请于8月1日前传至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联系电话和传真:010-65129146

  (二)由于经费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根据商合函[2007]24号中载明的网址自行下载数据库用户手册。

  附件 1、培训日程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培训报名回执
     3、锦江富园大酒店位置图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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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    2007-05-0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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