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最新资讯 >  正文

哈萨克斯坦6月1日起实行新的外国劳务类别规定
2008-06-04 09:21  文章来源:合作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哈萨克斯坦自6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外国劳务类别规定,通过综合考虑外国劳务人员的教育程度、工作年限以及哈国内专业短缺状况确定类别。

  2008年哈外国劳务配额为全哈劳动力人口的1.6%,其中一、二类劳务(企业领导、中高级专家)为0.6%;三类(熟练工人)为0.93%;四类(季节性农民工)为0.07%。

  2007年哈外国劳务配额为全国劳动力人口的0.8%,其中一、二类劳务为0.3%;三类为0.37%;四类为0.13%。

  哈萨克斯坦人口总数约1560万,其中劳动力人口约为850万。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赴哈萨克斯坦务工须谨慎    2006-07-13 09:11
哈萨克斯坦ГРК Мынтас公司寻求合作开采煤矿及盐矿(食盐及硫酸纳)    2005-03-03 08:44
哈萨克斯坦铁路公司发布下属公司所设立公司股份出售招标公告    2005-03-03 08:43
哈萨克斯坦投资银行希望与中国锡生产商合作投资建厂    2005-03-03 08:42
哈萨克斯坦卡拉干达州萨兰尼市企业家支持中心寻求与中国企业合资建厂    2004-02-09 16:28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克纠宾州招商项目一览表(之二)    2004-01-30 15:43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克纠宾州招商项目一览表(之一)    2004-01-13 15:16
南哈萨克斯坦州拍卖国有资产    2004-01-09 15:13
哈萨克斯坦哈阿拉木图市工商会提供“哈萨克斯坦投资项目目录”    2004-01-09 15:1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邮箱